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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旧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集会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集会第一次修订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集会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规模和密级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守旧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宁静和利益,包管革新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凭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宁静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准时间内只限一定规模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守旧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事情的领导。中央保密事情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事情,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事情战略和重大目标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事情,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第四条 保密事情坚持总体国家宁静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治理,积极防备、突出重点,技管并重、立异生长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宁静,又便当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执法、行政规则划定果真的事项,应当依法果真。

第五条 国家秘密受执法� ;�。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宁静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执法追究。

第六条 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主管全国的保密事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事情。

第七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治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事情。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规模内治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事情。

第八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事情责任制,依法设置保密事情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卖力保密事情,健全保密治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步伐,开展保密宣布道育,增强保密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接纳多种形式增强保密宣布道育,将保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勉励公共流传媒介面向社会进行保密宣布道育,普及保密知识,宣传保密法治,增强全社会的保密意识。

第十条 国家勉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立异能力,依法� ;けC芰煊虻闹恫�。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保密事情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事情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十二条 国家增强保密人才培养和步队建设,完善相关激励包管机制。

对在守旧、� ;す颐孛苁虑橹凶龀鐾怀鲂⒕吹淖橹透鋈�,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规模和密级

第十三条 下列涉及国家宁静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宁静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运动中的秘密事项 ;

(三)外交和外事运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担负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中的秘密事项 ;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

(六)维护国家宁静运动和追查刑事犯法中的秘密事项 ;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切合前款划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秘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宁静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宁静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宁静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模(以下简称保密事项规模),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划定。

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规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划定。

保密事项规模简直定应当遵循须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凭据情况变革实时调解。保密事项规模的划定应当在有关规模内宣布。

第十六条 机关、单位主要卖力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卖力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换息争除事情。

机关、单位确定、变换息争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秘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秘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特殊情况下无法凭据上述划定授权定密的,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可以授予机关、单位定密权限。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规模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划定。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爆发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领先行接纳保密步伐,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分或者保密行政治理部分确定。

公安机关、国家宁静机关在其事情规模内凭据划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八条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或者治理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派生定密的,应当凭据所执行、治理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第十九条 机关、单位对所爆发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凭据保密事项规模的划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规模 ;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第二十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凭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凭据维护国家宁静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须要的期限内 ;不可确按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划定外,绝密级不凌驾三十年,秘密级不凌驾二十年,秘密级不凌驾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凭据事情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事情历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凭据事情需要决定果真的,正式宣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规模,应当凭据事情需要限定在最小规模。

国家秘密的知悉规模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不可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该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规模以外的人员,因事情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主要卖力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批准。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规模有明确划定的,应当遵守其划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看成出国家秘密标记。

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件应当凭据国家有关划定作出国家秘密标记。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得作出国家秘密标记。

第二十三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规模,应当凭据情况变革实时变换。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规模的变换,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规模变换的,应当实时书面通知知悉规模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每年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规模调解不再作为国家秘密,或者果真后不会损害国家宁静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实时解密 ;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规模。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凭据国家保密划定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通报、使用、复制、生存、维修和销毁,应当切合国家保密划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切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生存,并指定专人治理 ;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通报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卖力,并接纳须要的宁静步伐。

第二十七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生存、维修和销毁,应当切合国家保密划定。

第二十八条 机关、单位应当增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治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步伐的渠道通报国家秘密载体 ;

(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分批准,携带、通报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

(六)其他违反国家秘密载体保密划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不法复制、纪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通报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三十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盘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凭据涉密水平实行分级� ;�。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计划、建设、运行、维护,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计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凭据划定,经检查及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期开展危害评估。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增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治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实时发明并处理宁静保密危害隐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

(二)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

(三)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 ;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宁静技术程序、治理程序 ;

(五)将未经宁静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抛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

(六)其他违反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划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用于� ;す颐孛艿哪脖C懿泛捅C芗际踝氨赣Φ鼻泻瞎冶C芑ê捅曜�。

国家建立宁静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抽检、复检制度,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设立或者授权的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十三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书物的编辑、出书、印制、刊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影戏的制作和播放,网络信息的制作、复制、宣布、流传,应当遵守国家保密划定。

第三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增强对其用户宣布的信息的治理,配合监察机关、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公安机关、国家宁静机关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进行视察处理 ;发明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宣布的信息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生存有关纪录,向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公安机关、国家宁静机关报告 ;应当凭据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公安机关、国家宁静机关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并对有关设备进行技术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果真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遵守国家保密划定。

第三十六条 开展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运动及其宁静监管应当切合国家保密划定。

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会同有关主管部分建立宁静保密防控机制,接纳宁静保密防控步伐,防备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危害。

机关、单位应当对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数据依法增强宁静治理。

第三十七条 机关、单位向境外或者向境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提供国家秘密,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事情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凭据国家有关划定治理。

第三十八条 举办集会或者其他运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接纳保密步伐,并对加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秘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分,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合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配备、使用须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四十条 军事禁区、军事治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差池外开放的其他场合、部位,应当接纳保密步伐,未经有关部分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规模。

涉密军事设施及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区域应当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增强保密治理。

第四十一条 从事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治理能力,遵守国家保密划定。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或者涉密军事设施建设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审查批准,取得保密资质。

第四十二条 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货物、效劳的机关、单位,直接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保密划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接纳保密步伐。

第四十三条 在涉密岗位事情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凭据涉密水平分为焦点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治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凭据国家有关划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胜任涉密岗位的事情能力和保密知识技术,签订保密允许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划定,担负保密责任。

涉密人员的正当权益受执法� ;�。对因保密原因正当权益受到影响和限制的涉密人员,凭据国家有关划定给予相应待遇或者赔偿。

第四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治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分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宁静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四十六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划定� ;亍⒌ノ挥Φ笨贡C芙逃嵝�,清退国家秘密载体,实行脱密期治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划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法泄露国家秘密 ;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划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划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实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治理部分,由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法接纳处理步伐。

第四十七条 国家事情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明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接纳调解步伐并实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 ;亍⒌ノ唤拥奖ǜ婧�,应当立即作来由置,并实时向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报告。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四十八条 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依照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九条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布道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保密违法案件视察处理事情,对保密事情进行指导和监督治理。

第五十条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发明国家秘密确定、变换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实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执规律则和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涉嫌保密违法的,应当实时视察处理或者组织、催促有关机关、单位视察处理 ;涉嫌犯法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严重违反国家保密划定的涉密人员,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将其调离涉密岗位。

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保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二条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在保密检查和案件视察处理中,可以依法查阅有关质料、询问人员、纪录情况,先行挂号生存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 ;须要时,可以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对保密检查和案件视察处理中发明的不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发明保存泄露国家秘密隐患的,应当要求接纳步伐,限期整改 ;对保存泄露国家秘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合,应当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治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治理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治理部分鉴定。

第五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国家保密划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建议纠正 ;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建立保密危害评估机制、监测预警制度、应急处理制度,会同有关部离开展信息收集、剖析、通报事情。

第五十六条 保密协会等行业组织依照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开展运动,推动行业自律,增进行业健康生长。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凭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不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步伐的渠道通报国家秘密载体的 ;

(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分批准,携带、通报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

(五)不法复制、纪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七)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通报国家秘密的 ;

(八)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

(九)未凭据国家保密划定和标准接纳有效保密步伐,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

(十)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宁静技术程序、治理程序的 ;

(十二)将未经宁静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抛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

(十三)其他违反本规则定的情形。

有前款情形尚不组成犯法,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催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规则定,爆发重大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依法对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催促其主管部分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规则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未必密,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或者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结果的,依法对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划定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宁静机关、电信主管部分、保密行政治理部分凭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分。

第六十条 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保密划定的,由保密行政治理部分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暂停涉密业务、降低资质品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保密资质。

未取得保密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违法从事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划定的涉密业务的,由保密行政治理部分责令停止涉密业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一条 保密行政治理部分的事情人员在履行保密治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则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步队开展保密事情的具体划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凭据本法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履行职能历程中爆发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倒运影响的事项,适用事情秘密治理步伐接纳须要的� ;げ椒�。事情秘密治理步伐另行划定。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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